提多書 2:7-8 好榜樣
「你自己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;在教訓上要正直、端莊, 言語純全,無可指責,叫那反對的人,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,便自覺羞愧。」
在事奉中要以身作則,小心不要只會講而無實踐;保羅提醒提多要在各樣的事上作好的榜樣,無論在說話或行為上,都要端莊謹守,「但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。」(提多書 2:1)無可指責。縱然有人會諸多挑剔,加上攻擊,但他們也無從入手而自覺羞愧。
身體力行,以身作則是處事為人的高尚品德,也是正面去影響人的最佳方法。不需多講或不需解釋,看看他的行為,就知道他的為人。我們常常提醒要有好見證,我們的生活,處事待人,就是最好的見證。求主幫助我們,活出基督的樣式,心裡柔和謙卑,言語行為各方面都有飾制,使人見到我們過得勝的生活,成為各人的好榜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