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多書 3:13-14 作正經事業

「你要趕緊給律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,叫他們沒有缺乏。 並且我們的人要學習正經事業,預備所需用的,免得不結果子。」

在提多書最後一段,保羅提到會打發亞提馬或是推基古去接替提多,而提多可以去見保羅。並且吩咐提多要關顧兩位律師,西納和亞波羅,他們出行的需要,提多可以協助供應所需的物資,使他們沒有缺乏。這個關顧的行動,是主內弟兄姊妹所要做的,「正經事業」可以解釋為行善的事,對人有益的行動,弟兄姊妺要學習的行動,否則便未能活出基督愛人的樣式。

行善是好的,對人有益的,是對有需要的人提供協助,使他們的缺乏得到支援,甚至得到滿足,這是愛心的彰顯。愛主的人必定愛人,是會用愛心去包容,用愛心去寛恕,用愛心去關懷,這樣就必會彰顯基督在生命裡,成為美好的見證。求主幫助我們去「學習正經事業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