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一書 1:8-10
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。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。」

人無十全十美,必會有過失,會犯罪。倘若有人以為自己無做錯,無犯罪,是自我欺騙自己,無論在言語上,思想上,行為上都會有過失,傷害了別人或自己;有時會不由自主,或明知故犯;為要隱瞞自己的過失,説謊話和合理化自己不當的決定和行為,而自我感覺良好,好像理所當然,理直氣壯地解釋,其實,要這樣做,是因為心底裡知道自己做錯,只是不想別人知道而矣。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」要糾正這些錯誤是要面對,知錯便要改,否則就沒有進步,不會活得開心。

靠自己,能力有限,靠上帝,大有能力,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上帝應許我們,只要肯認罪,罪必得赦免,因為上帝是信實又公正的神,祂所說的必會成就。要活得有平安,有喜樂,必須把罪的重擔去處理,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, 可以得着罪得赦免的恩典,各人要珍惜這些機會,不要繼續自欺,早日把罪的重擔處理,早日可以享受上帝所賜的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