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14:17-21
「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,就為上帝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。 所以,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 德行 的事。 不可因食物毀壞上帝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淨,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,就是他的罪了。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,是甚麼別的事,叫弟兄跌倒,一概不做才好。」
神賜我們有自由,可以決定做甚麼,或不做甚麼。倘若對己或別人有損的,可以選擇不去行,是有福的。
保羅提醒基督徒要彼此相愛,在羅馬書第十四章更具體地説明不要因為一些飲食,習慣或形式而論斷人。重點應該放在是否會絆倒人,還是可以建立人。「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」(14:17a) 神已向我們顯明祂的心意,「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 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 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上帝同行。」(彌迦書 6:8)神是看重我的內心。更重要的,我們有耶穌基督在我們生命裡,就會凡事為他人著想,為他人的益處才去行。「無論是吃肉是喝酒,是甚麼別的事,叫弟兄跌倒,一概不做才好。」(14:21)
我們太容易去論斷人,別人所做的與你的期望不同的時候,就會不太高興,甚至判斷人的是與非。林前十三章提到 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,也不計算人的惡;我們要操練去建立人,謹慎自己所做的,切勿使人因你的表現,因你的行為而跌倒,也許你的行為本身是無問題的,若會令人產生誤會,就不作才好。